問題詳情

2 依司法院釋字第587號解釋,非婚生子女請求確認與生父的血統關係,是否屬於憲法所保障的權利?
(A)是,非婚生子女獲知其血統來源,確定其真實父子身分關係,攸關子女之人格權,應受憲法保障
(B)是,基於平等原則,非婚生子女權益應完全比照婚生子女
(C)否,因憲法基本權利章並未明文規定
(D)否,非婚生子女於成年前,其法定代理人為生母,應由生母代為請求確認,自己不能請求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9827
統計:A(6022),B(428),C(136),D(11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基本國策)、釋字609勞工保險法律保留原則、論理解釋:

用户評論

【用戶】Si-Yu Lai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釋字第 587 號子女獲知其血統來源,確定其真實父子身分關係,攸關子女之人格權,應受憲法保障。

【用戶】Lin Shara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題目要求依釋字第 587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