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依據就業服務法之規定,下列有關僱用外國人工作規定之敘述,何者有誤?

(A)雇主聘僱之外國人於聘僱許可有效期間內,如需轉換雇主或受聘僱於2以上之雇主者,應由新雇主申請許可

(B)受聘僱之外國人有連續曠職5日失去聯繫或聘僱關係終止之情事,雇主應於5日內以書面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及警察機關

(C)雇主聘僱就讀於公立大專校院之外國留學生從事工作,其工作時間除寒暑假外,每星期最長為20小時

(D)警察機關得指派人員攜帶證明文件,至外國人工作之場所或可疑有外國人違法工作之場所,實施檢查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33422
統計:A(43),B(1566),C(60),D(4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限制出境之處分(應禁止出國)、外籍勞工失聯之處理及相關罰則

用户評論

【用戶】柯柔伊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A)第53條第1項 雇主聘僱之外國人於聘僱許可有效期間內,如需轉換雇主或受聘僱於2年以上之雇主者,應由新雇主申請許可。(B)第56條 受聘僱之外國人有連續曠職3日失去聯繫或聘僱關係終止之情事,雇主應於3日內以書面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及警察機關。(C)第50條 雇主聘僱下列學生從事工作; 其工作時間除寒暑假外,每星期最長為16小時: 第1款  就讀於公立大專校院之外國留學生 (D)第62條第1項 警察機關得指派人員攜帶證明文件,至外國人工作之場所或可疑有外國人違法工作之場所,實施檢查

【用戶】Sophia戶政四等~上榜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就業服務法第56條受聘僱之外國人有連續曠職三日失去聯繫或聘僱關係終止之情事,雇主應 於三日內以書面通知當地主管機關、入出國管理機關及警察機關。但受聘 僱之外國人有曠職失去聯繫之情事,雇主得以書面通知入出國管理機關及 警察機關執行查察。

【用戶】a6109a6109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C選項,就業服務法第50條

【用戶】@@

【年級】大二下

【評論內容】就服法第50條:雇主聘僱下列學生從事工作,得不受第四十六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其工作時間除寒暑假外,每星期最長為二十小時:一、就讀於公立或已立案私立大專校院之外國留學生。二、就讀於公立或已立案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之僑生及其他華裔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