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下列有關民法親屬規定之敘述,何者有誤?

(A)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

(B)非婚生子女,其生父與生母結婚者,視為婚生子女

(C)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

(D)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對於生父之認領,不得否認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43023
統計:A(31),B(69),C(145),D(217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結婚效力

用户評論

【用戶】rebecca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民法第1065條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民法第1066條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對於生父之認領,得否認之。

【用戶】rebecca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民法第1065條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民法第1066條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對於生父之認領,得否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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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民法第1065條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民法第1066條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對於生父之認領,得否認之。

【用戶】rebecca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民法第1065條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民法第1066條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對於生父之認領,得否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