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5 下列有關民法親屬規定之敘述,何者有誤?
(A)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推定其所生子女為婚生子女
(B)非婚生子女,其生父與生母結婚者,視為婚生子女
(C)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
(D)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對於生父之認領,不得否認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43023
統計:A(31),B(69),C(145),D(217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結婚效力
用户評論
【rebecca】評論
民法第1065條 非婚生子女經生父認領者,視為婚生子女。其經生父撫育者,視為認領。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民法第1066條非婚生子女或其生母,對於生父之認領,得否認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