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私立大學對於學生所為退學之處分,性質上屬於下列何者?

(A)私法之解約行為  
(B)司法行為  
(C)公法上事實行為 
(D)行政處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67603
統計:A(547),B(39),C(347),D(611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訴願法、釋字第563號-大學自治、大學自治與學生權益

用户評論

【用戶】Lin Shara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釋字382各級學校依有關學籍規則或懲處規定,對學生所為退學或類此之處分行為,足以改變其學生身分並損及其受教育之機會,自屬對人民憲法上受教育之權利有重大影響,此種處分行為應為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上之行政處分。受處分之學生於用盡校內申訴途徑,未獲救濟者,自得依法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

【用戶】愛作夢的平凡人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私立大學為公權力受託人,於職權範圍內視為行政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