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atherine Cat】評論
請問此釋字哪個地方有違反比例原則?解釋文: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第一項第一款就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之規定,與憲法第七條之平等原則有違,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二年屆滿時,失其效力。
【Sean】評論
是我想太多嗎?我以為平等原則只有在說投票時「一人一票,票票等值」而已
【月兒】評論
罰娼不罰嫖:違反平等原則!字號釋字第 666 號公布民國 98年11月6日爭點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第一項第一款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處罰鍰規定違憲?解釋文社會秩序維護法第八十條第一項第一款就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之規定,與憲法第七條之平等原則有違,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起至遲於二年屆滿時,失其效力。理由書 憲法第七條所揭示之平等原則非指絕對、機械之形式上平等,而係保障人民在法律上地位之實質平等,要求本質上相同之事物應為相同之處理,不得恣意為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法律為貫徹立法目的,而設行政罰之規定時,如因處罰對象之取捨,而形成差別待遇者,須與立法目的間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