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職考生】評論
國際人權法與內國憲法的匯流:台灣施行兩大人權公約之後/張文貞* 本文首次發表於《台灣法學會2009年學術研討會》,台灣法學會主辦,12月19日,台北。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以下簡稱兩公約)在今(2009)年 3 月底經立法院批准,立法院也同時通過兩公約施行法,此一施行法在 12月 10 日正式實施。 縱使兩公約施行法僅賦予國內法律之效力,都應在我國法律體系下被賦予等同於憲法之效力,任何法律均不得予以牴觸。 雖然兩公約施行法僅賦予兩公約法律位階的規範效力,但只要立法者對兩公約所保障的人權嚴格遵行,不另作任何立法牴觸公約,解釋憲法及法律的各法院也能嚴格貫徹兩公約的權利保障...
【胡愛晏】評論
選項文字有誤有關法令位階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法律不得牴觸憲法(B)命令不得牴觸憲法(C)施行細則不得牴觸憲法(D)法律之施行法不得牴觸憲法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 100法學緒論法學總論1#6076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有關法令位階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法律不得牴觸憲法(B)命令不得牴觸憲法(C)施行細則不得牴觸憲法(D)法律之施行法不得牴觸憲法修改成為有關法令位階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法律不得牴觸憲法(B)命令不得牴觸憲法(C)施行細則不得牴觸憲法(D)法律之施行法不得牴觸命令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法律與憲法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由司法院解釋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