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琪唯】評論
(一)甲級事件:1、人員死亡或有死亡之虞。2、財產損失在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3、亟須本部或其他單位協助及其他可能引發媒體關注、社會關切之事件。4、其他公告之甲級事件。(二)乙級事件:1、人員重傷。2、財產損失在新臺幣十萬元以上,未達一百萬元。3、其他未達甲級事件程度,且無法即時處理之事件。4、其他公告之乙級事件。(三)丙級事件:1、人員輕傷或疾病送醫。2、財產損失未達新臺幣十萬元。3、其他公告之丙級事件。五、各級學校及幼稚園所屬教職員工生(含替代役役男)發生第四點所定事件時,均應通報本部,其通報時限及作業方式如下:(一)甲級事件:應於獲知事件二小時內透過校園事件即時通報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