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評論
郵政法第23條:各類郵件之收件人有兩人以上者,得向其中任何一人投遞之。
【hui】評論
前項郵件在未投遞前,收件人間發生爭議,向中華郵政公司聲明,對於其郵件之收受以提起訴訟時,應依確定之判決或訴訟之結果投遞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