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因處理收支而發生之債權、債務,係屬於下列何種普通公務之會計事務?
(A)公務歲計
(B)公務出納
(C)公務財物
(D)公務財務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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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tea】評論

會計法 第 5 條普通公務之會計事務,為左列三種:一、公務歲計之會計事務:謂公務機關之歲入或經費之預算實施,及其實施時之收支,與因處理收支而發生之債權、債務,及計算政事費用與歲計餘絀之會計事務。二、公務出納之會計事務:謂公務機關之現金、票據、證券之出納、保管、移轉之會計事務。三、公務財物之會計事務:謂公務機關之不動產物品及其他財產之增減、保管、移轉之會計事務。

加油就對了】評論

會計法第 5 條普通公務之會計事務,為左列三種:一、公務歲計之會計事務:謂公務機關之歲入或經費之預算實施,及其實施時之收支,與因處理收支而發生之債權、債務,及計算政事費用與歲計餘絀之會計事務。二、公務出納之會計事務:謂公務機關之現金、票據、證券之出納、保管、移轉之會計事務。三、公務財物之會計事務:謂公務機關之不動產物品及其他財產之增減、保管、移轉之會計事務。

陳芳逸】評論

第 5 條普通公務之會計事務,為左列三種:一、公務歲計之會計事務:謂公務機關之歲入或經費之預算實施,及其實施時之收支,與因處理收支而發生之債權、債務,及計算政事費用與歲計餘絀之會計事務。二、公務出納之會計事務:謂公務機關之現金、票據、證券之出納、保管、移轉之會計事務。三、公務財物之會計事務:謂公務機關之不動產物品及其他財產之增減、保管、移轉之會計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