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下列有關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敘述,何者錯誤?
(A)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應置總經理一人,負責綜理全公司之業務,且不得有其他職責相當之人
(B)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總經理不得兼任該公司之董事長,但得兼任分支機構經理人
(C)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內部稽核人員,不得辦理登錄範圍以外之業務
(D)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辦理研究分析、投資或交易決策不得與買賣執行之業務人員相互兼任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帥帥凱】評論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兼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投資或交易決策業務人員,不得與兼營證券投資顧問業務從事證券投資分析之人員相互兼任。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內部稽核人員,不得辦理登錄範圍以外之業務。但他業兼營證券投資信託業務之內部稽核人員,得由他業登錄之內部稽核人員兼任。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總經理不得兼任該公司之董事長、分支機構經理人、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經理人、期貨信託基金經理人、全權委託投資經理人或n全權委託期貨交易業務之交易決定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