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銀行負責人原則上不得兼任其他銀行任何職務。但因投資關係,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得兼任被投資銀行之下列何項職務?
(A)董事
(B)財務經理
(C)法遵長
(D)總稽核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用戶】poire25699

【年級】國一上

【評論內容】銀行法§35-1但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