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5. 下列哪一類情形不屬於少年有觸犯刑罰法律之虞者,無法依據《少年事件處理法》來處理?
(A)參加不良組織者
(B)經常逃學或逃家者
(C)經常打架滋事破壞公物者
(D)吸食或施打煙毒或麻醉藥品以外之迷幻物品者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82927
統計:A(31),B(136),C(157),D(43),E(0)

用户評論

lynn】評論

少年虞犯的要件為:1.  經常與有犯罪習性的人交往。2.  經常出入少年不當進入的場所。3.  經常逃學或逃家。4.  參加不良組織。5.  沒有正當理由經常攜帶刀械。6.  吸食或施打煙毒或麻醉藥品以外之迷幻物品者。 7.  有預備犯罪或犯罪未遂而為法所不罰之行為者。

陳佩萱】評論

少年不良行為及虞犯預防辦法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8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