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ma Chung】評論
怠金是行政執行法上的間接強制的方法
【Sam Zhang】評論
怠金,不是行政罰中的一種。
【林廷憲】評論
怠金是行政執行罰
【Choo】評論
【罰金】觸犯刑法經由法院判決之金錢處罰,因為是觸犯刑法,所以可能連帶刑事前科紀錄。可經由法律訴訟爭取談判空間。【罰鍰】觸犯行政法規的處罰,例如闖紅燈的懲罰,犯規了就得依照規定去接受處罰,有申訴空間,但意義不大。【怠金】與罰鍰稍微不同,罰鍰是秩序罰,怠金是執行罰,在強制執行法與行政執行法中都有怠金的規定,例如違建房物限期拆除,如不拆除,超過期限就罰一次款,罰到該人肯拆除為止。*秩序罰與執行罰之區別秩序罰(1)維持行政上之秩序,對違反行政義務之人施以制裁。(2)作用上屬對「過去」違法行為之處罰。(3)一經處罰,無再次處罰。嚴守一事不二罰。執行罰(1)針對行政義務之履行,以金錢負擔予義務人心理壓迫。(2)間接促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