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Choo】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6.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事項,不包括下列何者?(A) 教育制度 (B) 國際貿易政策 (C) 度量衡 (D) 國營經濟事業

【評論內容】憲法一百零七條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中央立法並執行事項)一、外交。二、國防與國防軍事。三、國籍法及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四、司法制度。五、航空、國道、國有鐵路、航政、郵政及電.....

【評論主題】5.下列對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的敘述,何者錯誤?(A) 人民受到不當處分,得提訴願 (B) 對於國家政策事項,得為請願(C) 訴願一律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D) 行政訴訟種類,包括給付訴訟

【評論內容】「訴願」:當行政處分影響人民權益時,人民認該行政處分有違法或不當之情形時,即得依法請求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重新審查其合法性或妥適性。 「請願」:人民對國家政策、公共利害或個人權益維護,得向職權所屬之民意機關或各該主管機關直接提起請願,而.....

【評論主題】2. 若癸烷完全燃燒時的化學理論濃度為 1.34%,其燃燒下限約為多少?(A)0.68% (B)0.70% (C)0.72% (D)0.74%

【評論內容】

癸烷完全燃燒理論濃度:1.34% 由來:癸烷:C10H22

燃燒反應式:1 C10H22 + 31/2 O2 → 10 CO2 + 11 H2O

=O2:空氣體積 = 1:4.75

=31/2:空氣體積 =  1:4.75

=空氣體積 = 73.625

癸烷完全燃燒理論濃度(Cst) = 1÷(1+73.625)=0.0134

=0.0134× 100% = 1.34% 

燃燒下限= 0.55×Cst = 0.55 × 1.34% ≒ 0.74%

【評論主題】20.電線如通過之電流超過容許值過大時,絕緣被覆會被破壞,終而發生燃燒。請問,若要達到瞬間熔斷時,所需的電流密度約需多少 A?(A)40-43A (B)43-60A (C)60-70A (D)120A

【評論內容】

 

引火階段

著火階段

發火階段

瞬間熔斷階段

 

 

最小熔斷電流值

發火後熔斷

熔斷與同時發火

電流密度

40-43A

43-60A

45A

60-70A

75-120A

120A以上

(A) 40-43A-------引火階段

(B) 43-60A ------著火階段

(C) 60-70A ------發火階段(發火後熔斷)

(D) 120A以上 ---瞬間熔斷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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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處:火災學 陳弘...

【評論主題】2. 若癸烷完全燃燒時的化學理論濃度為 1.34%,其燃燒下限約為多少?(A)0.68% (B)0.70% (C)0.72% (D)0.74%

【評論內容】

癸烷完全燃燒理論濃度:1.34% 由來:癸烷:C10H22

燃燒反應式:1 C10H22 + 31/2 O2 → 10 CO2 + 11 H2O

=O2:空氣體積 = 1:4.75

=31/2:空氣體積 =  1:4.75

=空氣體積 = 73.625

癸烷完全燃燒理論濃度(Cst) = 1÷(1+73.625)=0.0134

=0.0134× 100% = 1.34% 

燃燒下限= 0.55×Cst = 0.55 × 1.34% ≒ 0.74%

【評論主題】8.關於創制、複決與公民投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三者皆為由人民作成決定之直接民主機制(B)三者皆為由人民對於公共事務作成決定之機制(C)創制複決適用於重大政策,公民投票僅限於立法原則(D)憲法增

【評論內容】

公民投票法 第2條(公民投票之適用事項)

本法所稱公民投票,包括全國性及地方性公民投票。

全國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如下:

一、法律之複決。

二、立法原則之創制。

三、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四、憲法修正案之複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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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如下:

一、地方自治法規之複決。

二、地方自治法規立法原則之創制。

三、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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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租稅、投資、薪俸及人事事項不得作為公民投票之提案。  

公民投票事項之認定,由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以下簡稱審議委員會)為之。

【評論主題】19 於應受送達處所因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而將文書付與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受雇人或應送達處所之接收郵件人員者,為何種送達方法?(A)交付送達 (B)補充送達 (C)留置送達 (D)寄存送達

【評論內容】※一些送達整理1.交付送達以交付之方式將文書送至應受送達人或應受送達人之同居人或受雇員,可分為直接送達及間接送達兩種。(1)直接送達:直接送達系送達於應受送達人之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法院書記官在法院內將文書交付予應受送達人也屬之。(2)間接送達(補充送達):間接送達又稱補充送達,係於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所無法會晤應受送達人時,可以將文書賦予有辨別能力之同居人或受僱人。其中同居人必須有共同生活之事實;而受僱人須非臨時雇用者,而係受僱為日常勞務者。而公寓大廈之管理員施收受文書亦屬間接送達。2.寄存送達寄存送達係不能依直接或補充送達時,得將文書寄存送達地方自治或警察機關,並做通知書兩分,一份黏貼於應受送達人...

【評論主題】5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關於通訊傳播自由,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以憲法第 22 條為其憲法之依據(B)保障人民有採訪新聞及編輯新聞等行為之自由(C)立法者有義務設置各種組織與程序以防止資訊壟斷(

【評論內容】新聞採訪編輯自由:釋字第 689 號......新聞記者得自由蒐集、採訪並查證新聞資料之權利,為憲法第十一條所保障:(一)依據憲法第十一條所謂之「出版」自由,參以司法院釋字第六一三號解釋意旨,新聞自由應為憲法第十一條所保障之基本權利。......

【評論主題】59.依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釋字第469號解釋,對國家賠償法之適用,有重大的意義,下列敘述,何者為非?答案顯示:(A)最高法院72年台上第704號判例應不予援用(B)國家賠償法第2條第二項後段之請求,

【評論內容】釋字469號(A)最高法院72年台上第704號判例應不予援用 ...最高法院七十二年台上字第七○四號判例:「國家賠償法第二條第二項後段所謂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係指公務員對於被害人有應執行之職務而怠於執行者而言。換言之,被害人對於公務員為特定職務行為,有公法上請求權存在,經請求其執行而怠於執行,致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始得依上開規定,請求國家負損害賠償責任。若公務員對於職務之執行,雖可使一般人民享有反射利益,人民對於公務員仍不得請求為該職務之行為者,縱公務員怠於執行該職務,人民尚無公法上請求權可資行使,以資保護其利益,自不得依上開規定請求國家賠償損害。」對於符合一定要件,而有公法上請求權,經由法定程序請求公務...

【評論主題】13.行政機關發給開業許可,但附加必須設置足量之停車場供公眾使用,此種附款稱為:(A)附負擔(B)附期限(C)附條件(D)附理由

【評論內容】負擔是附加於授益處分之特定作為、不做為或忍受的義務。

【評論主題】17 關於身分犯與正犯、共犯之敘述,依實務見解,下列何者錯誤?(A)無構成身分之人,亦得成立該罪之正犯(B)無加減身分之人,亦得成立該罪之正犯(C)無構成身分之人,得減輕其刑(D)無加減身分之人,科以

【評論內容】

一般犯:任何行為人均適格,以不法行為而成立犯罪。

絕大多數的構成要件皆屬一般犯,例如刑法§271Ⅰ殺人既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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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犯: 又稱「身分犯」。

所謂身分犯係指唯有具備特定資格與條件之人始屬適格之行為人,才能實現犯罪之構成要件。

其相對於在法定構成要件中,對於行為人之資格與條件未做任何限制,

任何人均屬適格之行為人而能違犯之一般犯。

而身分犯又區分為純正身分犯與不純正身分犯:

(一)純正特別犯: 又稱「真正身分犯」、「構成身分犯」。

指行為人的資格條件在於創設刑罰的意義者,若無此種特別資格條件的人,

無法獨自不法行為,而成立犯罪,僅能成立教唆犯與幫助犯。

例如:第一百二十一條第一項(不違背職務之受賄罪)、

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二...

【評論主題】17 地方制度法第 2 條將「上級政府或主管機關,對於下級政府或機關所陳報之事項,加以審查,並作成決定,以完成該事項之法定效力」稱為:(A)特許(B)核定(C)準用(D)報備

【評論內容】

地方制度法 第 2 條

本法用詞之定義如下:

一、地方自治團體:

指依本法實施地方自治,具公法人地位之團體。

省政府為行政院派出機關,省為非地方自治團體。

二、自治事項:

指地方自治團體依憲法或本法規定,得自為立法並執行,

或法律規定應由該團體辦理之事務,而負其政策規劃及行政執行責任之事項。

三、委辦事項:

指地方自治團體依法律、上級法規或規章規定,在上級政府指揮監督下,

執行上級政府交付辦理之非屬該團體事務,而負其行政執行責任之事項。

四、核定:

指上級政府或主管機關,對於下級政府或機關所陳報之事項,

加以審查,並作成決定,以完成該事項之法定效力之謂。

五、備查:

指下級政府或機關間就其得全權處理之業務,

依法完成法定效力...

【評論主題】26關於民法物權編規定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我國民法已經承認,可以經由習慣創設物權(B)質權包含不動產質權與動產質權二種(C)因為所有權神聖原則,所有權人可以自由使用收益其所有權,無須在意是否會

【評論內容】

*補充

動產質權

所謂動產質權,係指因擔保債權,占有由債務人或第三人移交之動產,

得就其賣得價金,受清償之權(民法第八百八十四條)。

所以動產質權是擔保物權之一種,為得就質物賣得價金優先受償之權。

(現行條文無類此文字,修正草案已增列)。

例如:甲向乙借錢,為擔保將來甲之清償,甲將其所有之動產,

如汽車、電視、電腦等作為擔保,設定動產質權予乙。 

權力質權

所謂權利質權者,乃以可讓與之債權及其他權利為標的設定之質權(民法第九百條參照)。

本質上與動產質權近似。惟其權利,無論為金錢債權、證券債權或無體財產權,

必以有讓與性、融通性為必要。除本身自有規定外,準用關於動產質權之規定(民法第九百零一條)。

例如甲欠乙一百萬元...

【評論主題】22警察職權行使法第3條第1項:「警察行使職權,不得逾越所欲達成執行目的之必要限度,且應以 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少之適當方法為之」,這條條文清楚地表示了警察在行使職權時,應該遵守下列 何者重要的行政法原則

【評論內容】

將比例原則各家說法統整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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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原則(依序審查):

1.目的正當性(適當性、適合性)

→採取方法有助於目的之達成。

2.手段必要性(最小侵害性):

→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

3.限制妥當性(均衡性、禁止過度原則):

→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評論主題】14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總統對行政院請求覆議之案件有:(A)提出權 (B)接受報備之義務(C)核可權(D)專交立法院之義務

【評論內容】

※總統職權

1.代表國家之權

憲法§35 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外代表中華民國。

2.統帥權

憲法§36 總統統率全國陸海空軍。

3.公布法律發布命令之權

憲法§37 總統依法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或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之副署。

4.締結條約及宣戰媾和之權

憲法§38 總統依本憲法之規定,行使締結條約及宣戰、媾和之權。

本項職權之行使須經行政院會議之議決及立法院之議決。

5.宣布戒嚴之權

憲法§39 總統依法宣布戒嚴,但須經立法院之通過或追認。立法院認為必要時,得決議移請總統解嚴。

戒嚴案須經行政院會議之議決,立法院通過或追認,不過情況緊急時,總統得經行政院呈請,宣告戒嚴,但應於一個月內,提交立法院追認。

6.赦免權

憲法§40 ...

【評論主題】38 麵粉廠常因爆炸而引起粉塵揚起,進而造成全廠性之毀滅性爆炸,此現象稱為:(A)爆燃(deflagration) (B)爆轟(detonation)(C)塵爆(dust explosion) (D)

【評論內容】

一般可燃粉塵點燃,常常出現兩起爆炸事件稱為初次和第二次爆炸。

初次粉塵爆炸常發生於具有粉塵懸浮之密閉的空間

(如容器、室內或設備等)被引燃和爆炸。

第二次爆炸常發生於初次粉塵爆炸後,因動搖其他具有累積粉塵,當這種粉塵大量懸浮於空氣中,

極易被熱源點燃產生爆炸。這種二次粉塵爆炸往往比主之一更具破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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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主題】6.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事項,不包括下列何者?(A) 教育制度 (B) 國際貿易政策 (C) 度量衡 (D) 國營經濟事業

【評論內容】憲法一百零七條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中央立法並執行事項)

【評論主題】5.下列對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的敘述,何者錯誤?(A) 人民受到不當處分,得提訴願 (B) 對於國家政策事項,得為請願(C) 訴願一律向高等行政法院提出(D) 行政訴訟種類,包括給付訴訟

【評論內容】「訴願」:當行政處分影響人民權益時,人民認該行政處分有違法或不當之情形時,即得依法請求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其上級機關重新審查其合法性或妥適性。

【評論主題】【題組】 ⑼依照題目順序列出老師(Tname, ‘Abby’)每門課程每一題的平均滿意度。(15 分)

【評論內容】【罰金】觸犯刑法經由法院判決之金錢處罰,因為是觸犯刑法,所以可能連帶刑事前科紀錄。可經由法律訴訟爭取談判空間。【罰鍰】觸犯行政法規的處罰,例如闖紅燈的懲罰,犯規了就得依照規定去接受處罰,有申訴空間,但意義不大。【怠金】與罰鍰稍微不同,罰鍰是秩序罰,怠金是執行罰,在強制執行法與行政執行法中都有怠金的規定,例如違建房物限期拆除,如不拆除,超過期限就罰一次款,罰到該人肯拆除為止。*秩序罰與執行罰之區別秩序罰(1)維持行政上之秩序,對違反行政義務之人施以制裁。(2)作用上屬對「過去」違法行為之處罰。(3)一經處罰,無再次處罰。嚴守一事不二罰。執行罰(1)針對行政義務之履行,以金錢負擔予義務人心理壓迫。(2)間接促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