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事項,不包括下列何者?
(A) 教育制度
(B) 國際貿易政策
(C) 度量衡
(D) 國營經濟事業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45354
統計:A(1083),B(72),C(72),D(117),E(0)

用户評論

Choo】評論

憲法一百零七條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中央立法並執行事項)

偶爾上來看看】評論

中華民國憲法第 107 條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一  外交。二  國防與國防軍事。三  國籍法及刑事、民事、商事之法律。四  司法制度。五  航空、國道、國有鐵路、航政、郵政及電政。六  中央財政與國稅。七  國稅與省稅、縣稅之劃分。八  國營經濟事業。九  幣制及國家銀行。十  度量衡。十一  國際貿易政策。十二  涉外之財政經濟事項。十三  其他依本憲法所定關於中央之事項。選項A在憲法本文108條,已停止適用。增修省、縣地方制度,應包括左列各款,以法律定之,不受憲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一百零九條、第一百十二條至第一百十五條及第一百二十二條之限制:.....(略)台灣省政府之功能、業務與組織之調整,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

Sunny Su】評論

學校有國立或市立

yoab】評論

口訣:防、外、司、度、陸(海)空,財、稅、幣、營、籍、貿、其          防止外國人私渡我國陸海空,財稅必然會贏即會向上冒起陸海空:航空、國道、郵政等

Hsin-Hua Kao】評論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 一 外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