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家維】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七條監察院設監察委員二十九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任期六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憲法第九十一條至第九十三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可以對司法人員彈劾?不是只有行政院的?
【Jie Hsieh】評論
監察委員彈劾權只有不及於正副總統和各級民意代表,其他都可以,司法人員當然也可以;
【Messi】評論
軍人都能彈劾了,只有正副總統(立法院的職權)、各級民意代表(原選舉區選舉人)才能
【Hsin-Hua Kao】評論
監察院為國家最高監察機關,行使彈劾、糾舉及審計權,不適用憲法第九十條及第九十四條有關同意權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