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其所管公有土地不得為超過多少年期間之租賃?
(A)五年
(B)十年
(C)十五年
(D)二十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48485
統計:A(2),B(140),C(7),D(10),E(0)

用户評論

王貞節】評論

土地法第 25 條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對於其所管公有土地,非經該管區內民意機關同意,並經行政院核准,不得處分或設定負擔或為超過十年期間之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