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untain Chen】評論
(D)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 第五條縮短修業年限之方式如下:一、學科成就測驗通過後免修該學科(學習領域)課程。二、部分學科(學習領域)加速。三、全部學科(學習領域)同時加速。四、部分學科(學習領域)跳級。五、全部學科(學習領域)跳級。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方式,經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並報主管機關備查;前項第四款及第五款方式,經報鑑輔會審議通過及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結論:免修&加速→特推會跳級→鑑輔會
【Chloé Tseng】評論
謝謝樓上帥哥~
【w17】評論
原本題目:45.下列關於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的敘述,何者丕 正確?(A)智能評量之結果,在平均數正二個標準差以上 (B)縮短修業年限實施方式包括部分學科(學習領域) 加速(C)社會適應行為之評量結果需與高一年級兒童相當 (D)全部學科(學習領域)同時加速不需要報鑑輔會審 議通過後實施修改成為45.下列關於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的敘述,何者不正確?(A)智能評量之結果,在平均數正二個標準差以上 (B)縮短修業年限實施方式包括部分學科(學習領域) 加速(C)社會適應行為之評量結果需與高一年級兒童相當 (D)全部學科(學習領域)同時加速不需要報鑑輔會審 議通過後實施
【chumeeiling】評論
(四)經評量結果,合於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縮短修業年限方式之資賦優異 學生,由學校依下列程序於每年八月十五日前檢具相關資料送本署, 以完成函報本部作業: 1、符合學科成就測驗通過後免修該學科(學習領域)課程、部分學 科(學習領域)加速或全部學科(學習領域)同時加速者,應經 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以下簡稱特推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並報本部備查。 2、符合部分學科(學習領域)跳級或全部學科(學習領域)跳級者 ,應經學校特推會審議通過,並報本部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 輔導會審議通過及本部核定後實施。四、依前點規定提前修畢各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