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5.我國憲法規定,最基本、最下層的地方自治單位為何?答案顯示:
(A)省
(B)縣市
(C)鄉鎮市
(D)村里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05102
統計:A(2),B(693),C(467),D(130),E(0)

用户評論

王維】評論

憲法1.中央2.省-直轄3.縣

陳致豪】評論

直轄市、縣(市)、鄉(鎮、市)為地方自治團體,依本法辦理自治事項,並執行上級政府委辦事項。

Hunter Hsu】評論

這題重點是「憲法規定」吧?回答地方制度法的各位...

國文都沒範圍,真是好樣的!】評論

憲法第 11 章  地方制度第 1 節 省第 118 條  直轄市之自治,以法律定之。第 2 節 縣第 121 條  縣實行縣自治。第 128 條  市準用縣之規定。依照 "憲法" 的規定,最基本的地方自治單位是 "縣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