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 中華郵政公司辦理收件地址為地面層以外樓層之郵件,其投遞方式何者錯誤?
(A)地面層無論有無設置管理服務人員,掛號郵件一律存局候領
(B)地面層未設有管理服務人員或郵件收發處而僅設置受信設備、對講機或電鈴者,掛號郵件及欠資郵件,請收件人至地面層領取或補付欠資
(C)地面層未設有管理服務人員或郵件收發處而僅設置受信設備、對講機或電鈴者,平常郵件投入受信設備
(D)地面層設有管理服務人員或郵件收發處者,各類郵件得交管理服務人員或郵件收發處收領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5
統計:A(152),B(2),C(0),D(1),E(0)

用户評論

尤姿蓉】評論

郵政法第24條收件地址係地面層以外樓層之郵件,依下列方式投遞:一、地面層設有管理服務人員或郵件收發處者,各類郵件得交管理服務人員或郵件收發處收領。二、無法依前款規定投遞、地面層未設有管理服務人員或郵件收發處而僅設置受信設備、對講機或電鈴者,平常郵件投入受信設備,掛號郵件及欠資郵件,請收件人至地面層領取或補付欠資。掛號郵件及欠資郵件無法依前項規定投遞者,依第四十八條所訂之規則有關投遞規定辦理。郵政法第48條郵件種類、定義、處理程序、交寄、資費之交付、載運、投遞與查詢補償確定之程序、金額與其方法、禁寄物品之種類與其處分方法、受委託遞送郵件者之資格條件、委託程序與責任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規則,由主管機關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