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 依訴願法之規定,下列何者應由受理訴願機關以決定駁回之?
(A) 行政處分已不存在者
(B) 訴願顯無理由者
(C) 對已決定或已撤回之訴願事件重行提起訴願者
(D) 對於非行政處分或其他依法不屬訴願救濟範圍內之事項而提起訴願者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40355
統計:A(350),B(3034),C(354),D(30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訴願管轄之機關、訴願決定種類、訴願不受理之決定

用户評論

【用戶】Yen-Sha Niu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79條  訴願無理由者,受理訴願機關應以決定駁回之。

【用戶】xxxx4567889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別處看到有同學比記,我覺得蠻棒的。實體 -駁回程序 -不受理

【用戶】Sunny Tso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選項(A)(C)(D):見訴願法77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