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dogcat540783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歷史[編輯]從19世紀晚期開始,在歐洲的瑞典、芬蘭與美國某些西部州,開始給與婦女有限的投票權[2]。1893年,紐西蘭通過公民普選權,讓成年婦女擁有投票權,當時紐西蘭仍是隸屬於英國的一個自治州[3][4][5];1895年,同樣隸屬於英國的自治州,南澳大利亞州同意讓成年婦女可以出任政府官員及議員,擁有完整選舉權。1907年,當時仍附屬於俄羅斯帝國的芬蘭大公國通過給與女性參政權,成為第一個允許女姓參政的歐洲國家。挪威在1913年跟進,1917年十月革命後建立起的蘇聯也落實了女性普選權,之後多數歐洲國家都通過類似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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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內容】歷史[編輯]從19世紀晚期開始,在歐洲的瑞典、芬蘭與美國某些西部州,開始給與婦女有限的投票權[2]。1893年,紐西蘭通過公民普選權,讓成年婦女擁有投票權,當時紐西蘭仍是隸屬於英國的一個自治州[3][4][5];1895年,同樣隸屬於英國的自治州,南澳大利亞州同意讓成年婦女可以出任政府官員及議員,擁有完整選舉權。1907年,當時仍附屬於俄羅斯帝國的芬蘭大公國通過給與女性參政權,成為第一個允許女姓參政的歐洲國家。挪威在1913年跟進,1917年十月革命後建立起的蘇聯也落實了女性普選權,之後多數歐洲國家都通過類似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