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 關於執行拘提逮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拘票有二聯,執行時,應一聯交被拘提人或其家屬,另一聯繳交法官或檢察官
(B)逮捕現行犯時,應將逮捕拘禁之原因,以書面告知其本人及指定之親友,至遲不得逾 24 小時
(C)拘票得於轄區外執行,惟如情況緊急時基於保密,事後不需再知會當地警察單位
(D)立法委員除現行犯、通緝犯外,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同意,不得逮捕或拘禁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91341
統計:A(28),B(13),C(525),D(23),E(0)

用户評論

黃浩順】評論

不好意思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第八項提到「立法委員除現行犯外,在會期中,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或拘禁。憲法第七十四條之規定,停止適用。」,小弟不太清楚應該以犯罪偵查手冊為主還是憲增為主

123 122】評論

憲增4是修正 立法委員僅在"會期中",須得到立法院許可,始得逮捕拘禁。憲法74並未提及會期中,而是立法委員在任何情況下,非經立法院許可,均不得逮捕拘禁。

pandl】評論

這題CD都有問題當年應該沒有人去釋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