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下列何組人選,曾被清廷任命為「修訂法律大臣」,領導晚清中國進行繼受外國法的艱鉅工程?
(A)梁啟超、康有為
(B)楊度、董康
(C)沈家本、伍廷芳
(D)江庸、張之洞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49987
統計:A(481),B(53),C(3309),D(5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法律與動產不動產、歷史法學派、省諮議會議員
用户評論
【用戶】盧妍蓁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補充:法律的繼受關於民法之繼受,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我國民法主要係繼受俄國法及日本法 (B)我國民法主要係繼受德國法及瑞士法 (C)德國民法主要係繼受英國法及愛爾蘭法 (D)德國民法主要係繼受希臘法及西班牙法答案-B初等法學大意;2012版;程怡;5-4民法(下) 現行民法設「法例」章,冠於總則篇首,乃仿瑞士立法例。
【用戶】陳琮翰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原來是考法緒啊~我還以為在考歷史呢
【用戶】陳琮翰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原來是考法緒啊~我還以為在考歷史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