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下列何組人選,曾被清廷任命為「修訂法律大臣」,領導晚清中國進行繼受外國法的艱鉅工程?
(A)梁啟超、康有為
(B)楊度、董康
(C)沈家本、伍廷芳
(D)江庸、張之洞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49987
統計:A(481),B(53),C(3309),D(5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法律與動產不動產、歷史法學派、省諮議會議員

用户評論

【用戶】BossKing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伍佰 跟 沈文程

【用戶】盧妍蓁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補充:法律的繼受關於民法之繼受,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我國民法主要係繼受俄國法及日本法 (B)我國民法主要係繼受德國法及瑞士法 (C)德國民法主要係繼受英國法及愛爾蘭法 (D)德國民法主要係繼受希臘法及西班牙法答案-B初等法學大意;2012版;程怡;5-4民法(下) 現行民法設「法例」章,冠於總則篇首,乃仿瑞士立法例。

【用戶】陳琮翰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原來是考法緒啊~我還以為在考歷史呢

【用戶】vu; vup4y4ru3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真的是輸了⋯⋯

【用戶】BossKing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伍佰 跟.....看完整詳解

【用戶】陳琮翰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原來是考法緒啊~我還以為在考歷史呢

【用戶】吃貨鯰魚(地特四等社行探花

【年級】研一下

【評論內容】這是三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