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文菁】評論
第181條:欠資郵件未經付清欠資差額及欠資手續費者,不得投遞。如收件人拒付欠資及欠資手續費,或無法投遞者,退回原寄局,向寄件人收取,寄件人拒絕交付者,準用無著郵件處理。國內欠資信函、明信片經退回原寄局,由寄件人付清欠資及欠資手續費者,得由寄件人於交付時申請將該函、片再向收件人投遞。
【五中哥】評論
郵務營業規章178條 未付資費或未付足資費之欠資郵件,除另有規定外,於投遞時,
【霹靂卡霹靂拉拉波波力那貝貝】評論
郵件處理規則第54條
【蕭宏德】評論
郵件處理規則第五十四條未付資費或未付足資費之郵件,為欠資郵件。 欠資郵件,除另有規定外,向收件人收取欠資及欠資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