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ily Chung】評論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補救教學作業要點修正規定: 教學人員資格:(一) 一般班級教學人員資格:1、具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書者,應接受八小時補救教學師資研習課程。2、未取得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書者,應符合下列資格之一且應接受十八小時補救教學師資研習課程:(1) 大學生:指大學二年級以上(含研究所)在學學生且具下列條件之一者:具有國語文、數學、英語三學科教學知能者。有國語文、數學、英語三學科教學知能者。有國語文、數學、英語三學科教學知能者。有國語文、數學、英語三學科教學知能者。受有相關師資培育或特殊教育訓練者。具相關科系或補救教學經驗者。(2) 社會人士:指...
【Teacher Star】評論
有教師證--8小時沒教師證--18小時六、教學人員資格: (一)一般班級教學人員資格: 1.具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書者,應接受八小時補救教 學師資研習課程。 2.未取得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書者,應符合下列資格之 一且應接受十八小時補救教學師資研習課程: (1)大學生:指大學二年級以上(含研究所)在學學生且具下列 條件之一者: 具有國語文、數學、英語三學科教學知能者。 受有相關師資培育或特殊教育訓練者。 具相關科系或補救教學經驗者。 (2)社會人士:指大專以上相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