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 有關法庭開庭及旁聽秩序之維持,下列敘述何者正确?
(A)某甲在庭旁聽大聲喧嘩、交談,妨害法庭秩序,審判長得命其退出法庭
(B)審判長認某甲有妨害秩序之行為,禁止其進入法庭,某甲可即時提出抗告
(C)違反審判長所發維持法庭秩序之命令,構成藐視法庭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金
(D)律師在法庭代理訴訟或護案件,其言語行動如有不當,為保障被告之訴訟權及防禦權,審判長得加以警告,但不得禁止該律師於開庭當日之代理或辩護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Zong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第91條(妨害法庭之處分及效力)﹝1﹞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