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4.依實務見解,下列何種行為,不構成加重竊盜罪?
(A)在旅館的客房內行竊
(B)持螺絲起子行竊
(C)在公寓大廈樓梯間行竊
(D)結夥 3 人行竊,其中 1 人年僅 12 歲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44578
統計:A(15),B(8),C(28),D(107),E(0)

用户評論

【用戶】39_W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請問c選項是適用哪一款呢? 謝謝

【用戶】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就321第1項第1款阿

【用戶】Sue Jheng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刑法第321條「犯竊盜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一、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而犯之者。二、毀越門扇、牆垣或其他安全設備而犯之者。三、攜帶兇器而犯之者。四、結夥三人以上而犯之者。五、乘火災、水災或其他災害之際而犯之者。六、在車站、埠頭、航空站或其他供水、陸、空公眾運輸之舟、車、航空機內而犯之者。前項之未遂犯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