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 依檔案法的規定,對於「明知不應銷毀之檔案而銷毀者」,罰則為:
(A)處 2 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5 萬元以下罰金
(B)處 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5 萬元以下罰金
(C)處 5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2 萬元以下罰金
(D)處 5 年以上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 2 萬元以下罰金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53482
統計:A(88),B(541),C(80),D(9),E(0)

用户評論

【用戶】陳涵

【年級】大二上

【評論內容】檔案法24條:1. 明知不應銷毀之檔案而銷毀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2.違反第十二條之銷毀程序而銷毀檔案者,亦同。3.違反第十三條之規定者,亦同。資料來源:全國法規

【用戶】許正榮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第 24 條明知不應銷毀之檔案而銷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違反第十二條之銷毀程序而銷毀檔案者,亦同。違反第十三條之規定者,亦同。

【用戶】許正榮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第 24 條明知不應銷毀之檔案而銷毀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違反第十二條之銷毀程序而銷毀檔案者,亦同。違反第十三條之規定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