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3為執行名義之確定判決主文為:「甲應於乙給付新臺幣二千萬元之同時,將A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乙。」下列何項時點,視為甲已為移轉A地所有權登記之意思表示,而無開始強制執行之必要?
(A)判決確定時
(B)乙已將新臺幣(下同)2,000萬元向提存所提存時
(C)強制執行聲請時
(D)銀行核發乙已給付2,000萬元之證明書時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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