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A 有限公司(下稱 A 公司)股東有甲、乙二人,但僅甲擔任董事。A 公司從事食品加工事業,因違法添加有毒物質造成消費者損害,但 A 公司已無資力,故擬依揭穿公司面紗原則向甲、乙求償。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揭穿公司面紗原則雖僅明文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但得類推適用於有限公司,故有可能向甲、乙求償
(B)揭穿公司面紗原則僅明文適用於股份有限公司,甲、乙僅負有限責任
(C)揭穿公司面紗原則亦明文適用於有限公司,故有可能向甲、乙求償
(D)揭穿公司面紗原則亦明文適用於有限公司,但僅適用於擔任董事之股東,故有可能向甲求償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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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奉尚弼】評論
有限公司依99條,有明文適用。股份有限公司依154條,有明文適用。第 99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