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y衝衝虎】評論
民法第 1138 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
【smileb947】評論
民法1138:「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繼父母子女間無繼承關係,繼父母子女是俗稱,在法律上並沒有這樣的用語。但如果符合民法第1073條第2項規定,夫、妻分別比對方的子女年長16歲以上,這樣就可以收養對方的子女,夫妻兩人成為對方子女的「養父母」。參考民法第1077條規定:「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親屬間之關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與婚生子女同。」,養父母子女之間有繼承權。-A民法1077第2項:「養子女與本生父母及其親屬間之...
【umit0527】評論
我覺得這一份都在考顛倒我觀念的東西都為繼母關係了,明顯就是有婚姻關係的意思吧而且照B1的解釋方式父母也沒有特別說繼父或繼母真的是硬要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