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 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有關發展遲緩的對象與鑑定條件,下列何者正確?
(A)包含發展的高危險群兒童
(B)應排除後天環境因素所導致者
(C)須為障礙類別無法確定者
(D)須至少有兩個領域較同齡者顯著遲緩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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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Cypress Chou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 13 條本法第三條第十二款所稱發展遲緩,指未滿六歲之兒童,因生理、心理或社會環境因素,在知覺、認知、動作、溝通、社會情緒或自理能力等方面之發展較同年齡者顯著遲緩,且其障礙類別無法確定者。前項所定發展遲緩,其鑑定依兒童發展及養育環境評估等資料,綜合研判之。

【用戶】Cypress Chou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第 13 條本法第三條第十二款所稱發展遲緩,指未滿六歲之兒童,因生理、心理或社會環境因素,在知覺、認知、動作、溝通、社會情緒或自理能力等方面之發展較同年齡者顯著遲緩,且其障礙類別無法確定者。前項所定發展遲緩,其鑑定依兒童發展及養育環境評估等資料,綜合研判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