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 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 448 號解釋之意旨,行政機關代表國庫出售或出租公有財產之行為,性質上為:
(A)行政處分
(B)公法契約
(C)私法契約
(D)行政命令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7777
統計:A(21),B(71),C(1228),D(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法訂正
用户評論
【小人兒大冒險 ʕ•͡ᴥ•ʔ】評論
釋字第 448 號行政機關代表國庫出售或出租公有財產,並非行使公權力對外發生法律上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即非行政處分,而屬私法上契約行為,當事人若對之爭執,自應循民事訴訟程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