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0.根據學校衛生法第 17 條,在校內教授健康相關課程者,應參加多少時數的學校衛生相關研習?
(A)每學年至少 10 小時
(B)每二學年至少 40 小時
(C)每學年至少 18 小時
(D)每二學年至少 18 小時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484848
統計:A(12),B(30),C(23),D(80),E(0)
用户評論
【SUGAR】評論
依學校衛生法第 17 條及其施行細則第 13 條規定,健康相關課程教師應每 2 學年至少參加學校衛生相關研習 18 小時專業在職進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