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 ⑵請依據我國的國會法制,具體說明常設委員會在我國法律案的審議過程所擁有的職權。 (1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1067
統計:A(9),B(367),C(3),D(6),E(0)

用户評論

Ennis Jang】評論

a-威爾遜-行政是手段,而非目的c-亞里士多德d-美國雷根總統

龜龜】評論

下列何者是威爾遜(W. Wilson)在「行政研究」一文中所表述的觀點? (A) 行政是目的,政治是手段(B) 行憲比制憲還難 (C) 政治乃美德的實現(D) 公共行政像是官樣文章的米老鼠~解析 :一、「公共行政」成為一門「獨立」的「學科」,一般均以「1887」威爾遜( Wilson ) 發表《行政的研究》( The Study of Administration ) 一文,認為此篇文章為「行政」的「濫觴」。二、 威爾遜 ( Wilson ) 在「行政研究」一文中所表述的觀點為 : 「行憲」比「制憲」還要「困難」( It is getting harder to run aconstitution than to form one. ) → 其強調「經營憲法」比「制訂憲法」更為「困難」與「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