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海豚劉伶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限期建築、增建、改建或重建之土地,其新建之改良物價值不及所占基地申報地價百分之五十者,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不予核發建築執照。
【用戶】Nick Lin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第 26 條 (平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