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炤炫】評論
無過失責任主義,指在損害發生的情況下,即使不存在故意或者過失,也需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在民法上,該原則與過失責任主義相對立。只有當人存在故意或者過失的時候,才需要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張維之】評論
意思就是沒有過失,公務員還是有責任。
【Steven Lee】評論
對於公有公共設施---無過失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