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CC】評論
(一)出席人:1.有發言、動議、提議、提案、討論、表決及選舉等權利。出席人有遵守會議規則,服從決議等義務。未出席者亦同。2.出席人應共同維護議場秩序,於主席發言及議案付表決時,不得離開議場。(二)列席人:1.列席人得參與本身所代表單位有關問題之發言與討論。2.列席人有遵守會議規則,發言禮貌及議場秩序之義務。(三)代表人:出席人因故不能出席會議時,得以書面委託同一團體之其他出席人,代表其發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