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排球比賽接對手發過來的球時,因為球速太強,所以以腕部擊球後球又擊中手臂後又彈至胸部,最後打到頭部向上彈開,裁判應如何判定?
(A) 合法
(B) 連擊
(C) 四擊犯規
(D) 出局。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88281
統計:A(2314),B(714),C(98),D(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羽球/新制規則、樂活計畫、排球判例

用户評論

【用戶】Hsin-i Liu

【年級】小二下

【評論內容】在排球比賽當中,接發球時允許單一動作下的連擊 根據2009-2012最新排球規則9.1.1連續擊球  同一名球員不得連續擊球兩次,規則9.2.3、14.2、14.4.2情況除外。規則9.2.3當中提到:球可觸及身體數個部位,但需同時觸及。這條規則有兩個例外,即規則9.2.3.1  在攔網時,球可以連續數次觸及一名或多名攔網者,但需在同一動作中發生。以及規則9.2.3.2  球隊第一次擊球時只要是發生在同一動作中,球可以連續觸及身體多處部位。

【用戶】Ken Tseng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實際比賽會出現這樣的狀況ㄇ???讓我連接起來!!

【用戶】李皓洺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會~但真的要連擊3下以上~真的不容易

【用戶】陳慶軒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回應5F,泛指所有的第一次擊球喔,並不是只有接發球。第一擊球的狀況有4重:1.對方發球我方接球2.對方攻擊我方接球(除了發球外,任何將球擊向對區的動作皆視為攻擊)3.我方攻擊,對方攔網下來的第一擊球4.對方攻擊,我方攔網守起的第一擊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