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 下列何者不是採購法規定公告金額以上得選用之招標方式:
(A)公開招標。
(B)比價。
(C)公開評選。
(D)公開取得書面報價。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83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JWill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採購法49條,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其金額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者,除第二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情形外,仍應公開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

【用戶】Sesame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政府採購法 第49條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應取得報價或企畫書之情形)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其金額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者,除第二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情形外,仍應公開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

【用戶】Sesame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政府採購法 第49條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應取得報價或企畫書之情形)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其金額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者,除第二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情形外,仍應公開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

【用戶】JWill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採購法49條,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其金額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者,除第二十二條第一項各款情形外,仍應公開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