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甲男與 W 女結婚後依法約定以分別財產制作為夫妻財產制,婚後 W 先後產下有乙丙丁三 子。嗣後 W 女因嫌甲男收入不豐,而終日侮辱甲男,甲男憤而表示死後再窮也不給 W 女 繼承分毫,W 女隨後即離家不歸。甲男自此獨自撫養三子,直至成人。後來,乙娶戊女為 妻,已育有一子己,又戊女目前正懷孕三個月;丙娶庚女為妻,育有一子辛,丙庚另依法 收養壬女。某日,甲乙一同出遊時發生車禍且同時死亡。而甲在生前一直重複說著原諒 W… 等話語。甲死後,查甲遺有三千萬財產,而乙則遺有債務一千萬;同時離家多年的 W 女 經保險業的友人告知後立即返家哀嚎不已。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W 不得請求夫妻財產 剩餘分配請求權
(B)乙的繼承人戊己均拋棄繼承後,應以書面通知因其拋棄而應為繼承之 W
(C)丙得受繼承分配一千萬元
(D)甲的繼承人應為乙丙丁三人及配偶 W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283582
統計:A(20),B(8),C(13),D(19),E(0)

用户評論

zechs 06】評論

提供簡單的判別法:選項D錯的是:題目已經寫"父甲、子乙同時死亡",那麼甲的繼承人絕對不包括乙

為新人生奮鬥,不再更新】評論

A-民法第1145條第五款;B-民法第1174條

普考交通行政—已上榜】評論

這題而言理論上可繼承為丙、丁、(己+戊女未生下之小孩>>因代位繼承),但W有夫妻財產剩餘分配請求權,因A.民法1145條喪失繼承權之情況一.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仁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 二.以詐欺或脅迫使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使其撤回或變更之者。 三.以詐欺或脅迫妨害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妨害其撤回或變更之者。 四.偽造、變造、隱匿或煙滅被繼承人關於被繼承之遺囑者。 五.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 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規定,如經被繼承人宥恕者,其繼承權不喪失。B.民法第 1174 條 繼承人得拋棄其繼承權。 前項拋棄,應於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

】評論

(A)分別財產制不適用夫妻財產剩餘分配請求權夫妻財產剩餘分配請求權是法定財產制才有第 1030-1 條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