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5承蒙恩人鼎力相助,日後必﹝ 5 ﹞,以酬謝您的大恩大德。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41445
統計:A(4),B(22),C(17),D(195),E(0)

用户評論

Aiakos Lee】評論

(C)現在改為40小時

印地安納瓊斯】評論

勞動基準法 現條文(2017/6月) 第 四 章 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第 30 條 勞工正常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不得超過四十小時。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第一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八週內之正常工作時數加以分配。但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