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香牛牛
【年級】
【評論內容】釋字第535:警察人員執行長所之臨檢勤務,應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為之,其中處所為私人居住之空間者,並應受住宅相同之保障。對人實施臨檢則須有相當理由組以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且均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用戶】香牛牛
【年級】
【評論內容】釋字第535:警察人員執行長所之臨檢勤務,應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為之,其中處所為私人居住之空間者,並應受住宅相同之保障。對人實施臨檢則須有相當理由組以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且均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
【用戶】香牛牛
【年級】
【評論內容】釋字第535:警察人員執行長所之臨檢勤務,應限於已發生危害或依客觀、合理判斷易生危害之處所、交通工具或公共場所為之,其中處所為私人居住之空間者,並應受住宅相同之保障。對人實施臨檢則須有相當理由組以認其行為已構成或即將發生危害者為限,且均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