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0 行政機關對於瘋狂或酗酒泥醉,為救護其生命、身體之危險,及預防他人生命、身體之危險時,得採取下列何種措施?
(A)管收
(B)管束
(C)拘留
(D)拘提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7231
統計:A(484),B(4905),C(197),D(37),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機關之職務協助、行政程序法-行政契約、強制執行

用户評論

邢鈺正】評論

義務人不履行義務-->拘提管收;為救護其生命-->管束(把你綁起來)

cammiebaby020】評論

於人之管束,以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限:一、瘋狂或酗酒泥醉,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身體之危險,及預防他人生命、身體之危險者。二、意圖自殺,非管束不能救護其生命者。三、暴行或鬥毆,非管束不能預防其傷害者。四、其他認為必須救護或有害公共安全之虞,非管束不能救護或不能預防危害者。前項管束,不得逾二十四小時。

家緯】評論

保護管束

KaiKai】評論

即時強制 無義務    行政機關                           逕行管束 24th強制執行 給付義務 行政機關24小時內-法院 裁定管收 3個月

李恩易】評論

管束 用水管把人即時束起來 突然想到的口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