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試述羈押之態樣與要件。(3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26581
統計:A(150),B(435),C(87),D(320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不法管理

用户評論

提那】評論

無法律義務管理他人之事:一,為他人:(一)適法的無因管理(不違反被管理人意思)      (二)不適法的無因管理(違反被管理人意思) 二,為自己:(一)不法管理(明知故意)--侵權行為      (二)誤信管理(過失)----不當得利

Yi Zou】評論

33 所謂不法管理是指: (A)明知為他人事務,而為他人之利益管理 (B)明知為他人事務,而為自己之利益管理 (C)明知為自己事務,而為自己之利益管理 (D)明知為自己事務,而為他人之利益管理

喵言喵語】評論

Q:何謂不法管理? A:行為人明知該事務為他人之事務,但仍為自己之利益處理該事務。

Ivy╭★】評論

第177條(非適法管理本人之權利義務)  ∣管理事務不合於前條之規定時,本人仍得享有因管理所得之利益,而本人所負前條第一項對於管理人之義務,以其所得之利益為限。   Ⅱ前項規定,於管理人明知為他人之事務,而為自己之利益管理之者,準用之。ex:§179、§184所生之賠償為:損害部分做賠償,但如非法管理,拿我的100元書,賣200元,依§179應返還其利益、§184負損害賠償責任,僅能賠償100元,產生不公不義的形情。§177Ⅱ 想法→明知他人之事務(別人的書)為自己利益管理(賣200可賺100)= 不法管理§177∣ 享有因管理所得之利益,200元。債權7大請求權→契、類、無、物、不、侵、其他,§177∣ 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