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韋傑】評論
參考:http://tw.myblog.yahoo.com/lawyer-chronometer/article?mid=375&prev=-2&next=-2&page=1#yartcmt自訴:由犯罪被害人向法院起訴之刑事訴訟程序,稱為自訴。告訴:由犯罪被害人向檢察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申告犯罪事實,表明請檢察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追訴犯罪之意思,稱為告訴。區別實益:自訴法院 告訴檢察機關(檢察官)或司法警察機關(警察局)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A,修改為D
【panda_ray】評論
1.「告訴」不一定要找律師,由被害者向檢警單位申告犯罪事實 2.「自訴」就一定要找律師,由被害者委任律師直接向法院提出,被害人就是自訴人,因為刑案無須繳納裁判費,故以律師強制代理的機制,避免有濫訴的現象發生。 http://www.jclaw.com.tw/【律師專欄】「告訴」與「自訴」有什麼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