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朕曲壹】評論
全民運動處分設三科,各科掌理事項如下:一、第一科:關於全民運動發展政策與方針之規劃、推動及協調事項。關於提昇國民體能計畫之規劃、推動及協調事項。關於職業運動之聯繫及協調事項。關於本處施政計畫與預算之編擬及執行情形之管制事項。其他有關全民運動事項。二、第二科:關於休閒運動之規劃、推動、協調及聯繫事項。關於社區體育之規劃、推動及協調事項。關於職工體育之規劃、推動及協調事項。關於青少年體育之規劃、推動及協調事項。關於幼兒及中高齡國民體育之規劃、推動及協調事項。三、第三科:關於身心障礙國民體育之推動、輔導及獎助事項。關於原住民體育之推動、輔導及獎助事項。關於傳統及民俗體育之推動及輔導項。關於奧運會與亞運會競賽運動以外各種全國性體育活動之監督、聯繫、推動及輔導事項。
【Yichen Huang】評論
全民運動處不管-=- 公民營運動設施營運管理之監督
【Jacky Yen】評論
已改「組」。2013年1月1日起,行政院體育委員會將配合組織改造,併入教育部更名為「教育部體育署」。
【WIN】評論
2015原住民體育之推動、輔導及獎助 還是在全民運動組的業務中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