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 無處分權人就權利標的物所為之處分,效力如何?
(A)有效
(B)無效
(C)經有權利人承認後即有效
(D)有權利人得撤銷之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4081
統計:A(165),B(228),C(1592),D(74),E(0)

用户評論

sam8038】評論

最佳解錯誤 正解 : 民法 第  118  條 :  (無權處分)      無權利人就權利標的物所為之處分,經有權利人之承認始生效力。      無權利人就權利標的物為處分後,取得其權利者,其處分自始有效。但原權利人或第三人已取得之利益,不因此而受影響。      前項情形,若數處分相牴觸時,以其最初之處分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