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5 甲向乙承租一透天厝,月租 3 萬元,押租金 6 萬元,租期為民國 96 年1 月 1 日至民國 98 年 1 月 1 日,請問下列何者為真?
(A)甲乙間之租賃契約,租期逾 1 年,卻未以字據訂立,因此無效
(B)甲於屋內釘掛壁畫及吊飾,不慎造成牆壁破洞,應對乙負賠償責任
(C)甲因母喪需至美國處理後事,將離開台灣 3 個月,依法得請求免除未使用租賃期間之租金
(D)甲住進透天厝 1 個月後才發現,後陽台加蓋部分之鐵皮已破損,隨時可能砸傷自己,因此主張撤銷契約,並有法律上之依據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0045
統計:A(51),B(1800),C(42),D(76),E(0)